自從《北美日報》失業後,我就在《紐約時報》上尋找適合我的工作。
《紐約時報》上的招聘廣告多如牛毛,每天有上千個,週日更有一大疊,可以說是數以萬計。我找到誠聘編輯、翻譯、雙語教師等約10個廣告,即發出應徵信。原本滿懷信心一定能成功,但眼看一個月過去了,應聘無隻字回音。
失望之餘我只得作退一步打算:當個秘書吧!我挑了紐約一家徵求數十名秘書、接待員的大公司。對方承諾次日面談。
第二天去面談時,我才發現,由於公司名氣大工資待遇較好,應徵者「趨之若鶩」。等叫到我的名字時,我想,我堂堂一個《北美日報》的編輯,來你們這裡當秘書,你們該求之不得吧!但當我將簡歷遞給審查員時,他竟然皺著眉頭,說:「你是哈佛大學碩士,太高了,我們用不上。」
我趕緊說:「在大學唸書時我當過國際學生辦公室的秘書,什麼事都會做。」審查員說:「問題不在於你會不會做,而是我們要不起你,你資格太高。」我再三說明我一定會安心做的。他卻固執地說:「你能安心,我們卻不能心安。公司會認為你只是過渡一下而已,一旦找到較好工作,就會辭職離去。」最後他建議:「你是學教育的,到市教育局去問問吧!」
真是觸了霉頭,從這次經歷中我深深體會到「高不成低不就」的道理。
二度出擊:沒執照當不了教師
與市教育局聯繫後,得知無須預約,可隨時面談。和一位鬢髮灰白的老學者面談後,最後確定教英文。
工作人員把我在紐約阿德菲大學的英文系課程以及以前所學英文系課程加在一起,她說:「你有42個英文學分,已超過英文教師所需的36個學分。可是你還要有12個教育學分才能當正式教員。」我心裏一怔,爭辯道:「我是哈佛教育學院畢業的,怎麼還缺教育學分?」她解釋說:「你念的教育課程不是教學方面所要求的,如教育歷史、教育原理、學生心理等,你都未學過。」
「你可以先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就發給你臨時教師執照。那麼,你白天教書,晚上去大學上課。我給你兩年時間修完12個學分,再來領取正式教師執照。」我只得同意,當即約好參加12月21日市教育局舉行的考試。
我這個60歲的人,還得去上大學,眼下還要應付考試,真是出乎意料之外。當教師這一關也不容易過啊!美國政府制訂的文官考試制度,要求所有文職人員都要通過考試才能上崗。不但教師要考試,郵遞員、會計師、警察、公務員,甚至清潔工也要考試,各有一定要求。譬如,社會工作者必須熟悉安全福利、健康保險、養老金等規章制度。我擔心的是,如果考不上,我拿不到臨時教師執照,那又怎麼辦?
考慮到考試不容易過,在第二天,我就前往聯邦大廈二樓的職業中心和紐約市人事部去找工作。我記錄下4個我有興趣而與要求條件又相符的工作。我發出申請信後,一週之內都收到了回信。其中一封信來自人力資源局,來信說尚有數個全時案件調查工作空缺,如我有興趣可和他們聯繫。
再三權衡:受聘案件調查員
我對社會工作一直很有興趣,這也和我近年來所做的新聞工作有相似之處,並且接觸面更廣,也更能深入美國社會。
12月10日我如約前往。該局人事處副處長柏蒂介紹說:「案件調查工作是安排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引導他們走上正路,幫助其子女入學。你願意參加這項工作嗎?」我表示願意。
她又說:「你沒有社會工作的背景,我們只能給你起薪(年薪)兩萬一,之後每年增加5%。是否能接受?」我同意了。因為這工資數實際上已經比我在《北美日報》的年薪多3000元了。
此次應聘成功讓我喜出望外,沒想到一次面談就搞定了。從11月5日失業到12月10日落實工作,一個多月就找到工作算是幸運的了,尤其對一個60歲的人來說。因為一般私人企業對求職者的年齡都有要求,一般45歲以上的人再找工作就很困難了。
接受工作後,我問柏蒂我何時上班,她不慌不忙地說:「那要兩三個月以後了吧。」剛才的興致頓時被潑了一瓢冷水,我問:「怎麼要那麼長時間?」她說:「也說不准,不過到時一定會通知你的!」
雖然她如此說,我還是有點不放心。不管怎樣,英文教師的考試還得去考。由於只有10天的時間,我只好沒日沒夜地埋頭讀書。事實上,4個星期後我就收到了考試錄取通知,之後不久就收到教育局發的臨時教師執照。但就在同一天,我也收到案件調查員工作的報到通知。我考慮再三,兩項工作都屬市府,福利一樣,但也各有千秋。最後我還是從興趣出發選定了案件調查員工作。就此,近3個月的求職歷程就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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